小石头落进湖底。
宋知也的心也跟着往下沉了沉。
她实在没有想到在这里能遇见熟人,手中拎着的袋子顿时就成了烫手山芋,便下意识地将手背在了身后。
宋知也有些尴尬,招呼打得不冷不热:“嗨。”
“我过来给这个姑娘换零钱,”老板娘不忘正事,又好奇地多问了一嘴,“你们认识?”
“嗯。”庄衍舟没解释,接着侧过身子,碰了碰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开始闭目养神装大爷的那位:“梁时,梁时。”
躺椅那位哼了一声:“嗯?”
“帮一下忙,柜子里有个铁盒,零钱都在里面。”
对方睁开一只眼:“你去哪?”
但庄衍舟只瞧一眼宋知也,重新转身匆匆往后门走去。
瞧着庄衍舟把活重新抛给了自己,梁时不情不愿地起身,清了清嗓子问老板娘:“换多少?”
老板娘递过来方才宋知也给的一百块钱:“破开就行。”
他个子高,弯腰躲过垂着的床单,走到收银台柜子前就开始丁零咣啷一顿翻,把三个匣子全打开了一遍,最后终于翻腾到了零钱,一张、两张,慢吞吞地往收银柜上摆。
外面传来声响:“衣服店没人?”
“有人!”老板娘拿了三十块钱,率先走了出去。
梁时把其余的零钱点好,推到宋知也的面前,声音还带着困倦:“喏,你点点。”
宋知也拎着袋子的左手还在后面背着,没同他对视,只伸出右手把钱捏在手心里,说了声谢谢。
正当她也要转身时,身后有人叫住她:“宋知也。”
庄衍舟重新从后门绕进来,步履有点着急,走到她面前的时候才猛地顿住脚步。宋知也被他身上扑过来的热气蒸了一下,下意识地退了退,结果险些掉下屋外的台阶。
庄衍舟刚想伸手去扶她,但她轻盈地往旁边挪了一下又回来,刚好避开他的触碰。
“你……”
“我……”
两人同时开口,发现声音撞在一起,宋知也便想让他先说,谁知对方也这么想,竟不约而同沉默下来。
摇椅发出一声“嘎吱”响,宋知也望过去,看到那个叫梁时的男生重新躺了下去,拿蒲扇重新遮住了脸,两耳不闻窗外事,继续闷头睡大觉。
庄衍舟清了一下嗓子,先开口:“你补习班上完了?”
“前几天结束的。”
“我也是。”
又是一阵无话。
庄衍舟同宋知也在高一当过三个月同桌。他是班委,成绩好,话也少。宿舍女生夜话期间谈起他,都说他对人有点冷漠,宋知也表示认同,但回想起两人同桌期间,虽然彼此客客气气,但其实也是能聊得来的。
宋知也扫了一眼这家狭窄的小店:“这是你家店吗?”
“是的,”他看了她一眼,隐约也有些局促,“你看看你有没有能用得上的——”
宋知也哑然:“……没有,谢谢你。”
“哦,那好。”他抿了抿唇。
虽然庄衍舟此刻不像在学校里那样紧绷,但宋知也还是想结束这段干巴巴的对话,于是她道:“那……没什么事的话,那我先回去了。”
“等等,这个你拿着。”
庄衍舟像想起什么来一样,连忙抬起胳膊递过来,宋知也才发现他右手上拿着一瓶冰镇的饮料,塑料瓶覆着一层白雾,应该是刚刚出去买的。
宋知也有点惊讶:“这个我不要。”
庄衍舟有点执着:“你拿着吧,给你买的,我看你出了好多汗。”
这话提醒了宋知也现在形象的狼狈,她固执地拒绝:“谢谢,你还是自己留着吧。”
但对方执意把东西塞到她手里,宋知也只好道谢,又转身匆匆离开。
烈日仍旧炎炎地爆烤着地面,远处还能看到郁郁蒸蒸的热气。宋知也一口气走出这条街,才打开手中那把陈旧的遮阳伞。
回到家时,孙兰已经在补觉,下午还要再出一次摊。
宋知也轻手轻脚地进了屋。她关上门,抖开袋子,剪去上面的标签,重新套上衣服,站在镜子前左看右看了一会儿,接着出去,蹲在水龙头下面把衣服过了一遍水,下午的阳光毒辣,她将衣服挂在了巷子里空旷的地方,太阳落山之前就能晾干。
剩余的时间,宋知也就坐在书桌前写试卷。
一中课程紧,暑假作业更是简单粗暴,假期直接发下来一沓厚厚的试卷,很多都是高二的内容,学校默认学生都会在假期补习。
高一下半学期准备分科的时候,宋知也仔细比对了自己的文理科成绩,发现相差无几。但一中向来重理轻文,理科的重本率远远高于文科。填分科表时,班主任老师对前二十名的学生都进行了谈话。
虽然文理分科的成绩相似,可宋知也用在物化生上面的精力要更多一些,面对班主任,她本想袒露自己的犹豫和纠结,不过班主任拿着她的成绩单比画道:“……学文也行,你英语好,数学和前几名相比就有点一般,去理科班可能会吃力一些。”
宋知也扫了一下名次单,提出了疑问:“老师,我前面两个人的数学成绩和我也差不多……”
“他们是男生,后劲更足一点。”
宋知也一愣,火气上头,一些话就脱口而出:“这和这个没关系吧,他们能选,我也能。”
班主任隔着闪光的眼镜审视她:“你不能看你前面的同学都是选理,你就跟着盲从,咱还是得实事求是,根据自身情况来,不能虚荣。”
本着七分功利两分气性一分虚荣的缘由,宋知也还是选择了理科。还有一周开学,她提前为自己的选择如履薄冰。
她捏着笔在受力图上标标画画,脑子时不时冒出班主任的声音。
说者无意听者有心,她的注意力早就转移,等反应过来,“虚荣心”三个字被写在试卷空白处,轻飘飘的灰色字迹,组成了悬在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。
虚荣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作祟的呢?
宋知也想,应该是人天生的劣根性。
她在上小学的时候,被父母送往乡下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。她有一个小她三岁的弟弟,在外面跟着父母打工。后来为了两个孩子的学业,父母回到荣城,又把宋知也接回身边。
宋知也的初中生活很灰暗。在乡下生活的几年使得她同市里的学生格格不入。
在乡下小学,她是班里的佼佼者,但在新的学校,比她优秀的学生大有人在。她没上过什么剑桥补习班,英语很糟,她拼着一股心劲去学习,后来成绩也算靠前,可仍旧没什么朋友。
她想变得合群,于是开始笨拙地加入班里其他女生的聊天当中,听她们聊动漫、聊假期的国外见闻、聊父母工作、聊家里开什么车、聊穿着打扮。
宋知也在聊天中愈发沉默。
她家里没有电脑,她们说的动漫她听都没听说过;她没有出过国,连省都没有出去过,最远是去隔壁市参加某个亲戚的葬礼;更不认识什么名牌,冬天家里没有暖气,其他学生穿得轻薄漂亮,她臃肿,十根手指肿得像胡萝卜。
青春期逐渐来临,宋知也的个头也逐渐拔高,从初二下半学期开始,她走在回家的路上,会被不三不四的学生搭讪。
这自然不是什么荣耀的谈资,对于示好她向来不屑一顾,可她开始重新审视自己。
早晨洗完脸照镜子,她会注意到自己的皮肤白皙,头发乌黑,眼睛清亮。
顾影自怜的后果很严重,宋知也开始变得像莫泊桑短篇小说《项链的主人公一样,自命清高,对于所生活的环境耿耿于怀、心有不甘。
当得知周围大部分同学都居住在干净的楼房时,她开始用审视目光环顾自己生活了几年的鑫华街,明明相安无事生活了这么些年,当换一种心态去看,竟开始被它的嘈杂和肮脏所刺痛。
她也注视着自己的父母,注视孙兰因为长期摆摊而油腻的衣角;也注视宋知明粗糙的手指,他在市里某个小学担任电工。她时常为父母不太体面的工作感到一阵窘迫,又因为这窘迫产生愧疚的绵长余韵。
中考前,姑妈家的表姐送了她一双耐克鞋,预祝她考试顺利。
对于家庭不富裕、又爱慕虚荣的少女来讲,人生中很难忘掉拥有第一双名牌鞋的感受,似乎身上只要印上了某些logo,就有了某种底气。为了留住这种底气,她无师自通地了解到了许多赝品商店,借助这些,她摇身一变,逐渐融入主流群体中。
中考后的那个暑假,她在补习班结识了姚千姿。
姚千姿是艺体生,靠舞蹈考上一中,家境富裕,生得漂亮,广交朋友。高一开学那天,她倚在隔壁班前方的栏杆上,伸出胳膊向她打招呼。
同姚千姿认识是一个奇妙的事情。因为从那时候开始,宋知也就在新学校里结识了更多的朋友。附近班级里有许多学艺体的漂亮男生女生,他们总是像姚千姿一样,自来熟一般地同她打招呼,虽然都是点头之交,宋知也内心却还是有些受宠若惊。
因此,姚千姿的生日礼物,宋知也选了一个对方喜欢的联名玩偶,是正品。
当她把精心打包的礼盒交到姚千姿手里的时候,对方没打开,只是随手放在了一旁,但给了自己一个拥抱。
蓬松的裙子蹭过她的面颊,随同姚千姿身上的香水味一起转瞬即逝,对方与她擦身而过——
今天来的朋友太多,寿星不可能只围绕着一个人转。这些人中,宋知也不过和其中一两个面熟而已。